合肥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

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时间:2023-11-22
   11月15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公示了《合肥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本次规划范围为合肥市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为1003.6平方公里。合肥市城镇类型为特大城市,规划目标是城市雨水管渠及泵站保证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地面不积水;城市排水防涝系统保证发生城市内涝防治标准(50年一遇24h)以内的暴雨时,城市不发生内涝灾害;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具体来说,合 肥市内涝防治标准需有效应对 50 年一遇24h设计暴雨,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保证道路中单向至少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 15厘米。
 
  本轮规划雨水排水分区分为南淝河系统、十五里河系统、塘西河系统、派河系统、四里河系统、板桥河系统、二十埠河系统、店埠河系统、空港系统等九大系统。规划一级雨水分区43个,二级雨水分区410个。根据雨水排水分区的划分,在每一分区内布置雨水管渠。其中,合肥老城区(环城马路以内)在排水体制上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其余区域采用雨、污分流制。
 
关于征求《合肥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皖发改环资字〔2022〕209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合肥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现按照《合肥市市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合规委办〔2023〕2号)要求,为使本规划更加科学、合理,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现将《合肥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初步成果依法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本次公示时限为30天,从2023年11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止。公示结束后,将依据公示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形成最终报批成果。
 
  单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邮箱:407808125@qq.com
 
  电话:0551-62622601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39号
 
  邮编:230000
 
  附件:
 

 
  3.关于《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合肥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起草说明.doc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