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恶臭源强计算内容和方法

来源:虎说环保 | 发布时间:2023-12-07
   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污染之一就是恶臭气体。大多恶臭都是生化发酵过程产生,这就不像物理、化学反应,还能通过物料平衡估算相应的污染源强,所以我们针对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排放大多采样经验系数,或者类比估算。下面总结以下常见的恶臭源强的计算内容和方法。
 
   1、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CJJ/T 243-2016)
 
  臭气风量:
 
  Q = Q1 + Q2 + Q3
 
  Q3=K(Q1+Q2)
 
  式中:Q——臭气处理设施收集的总臭气风量 (m3/h);
 
  Q1——构筑物臭气收集量 (m3/h);
 
  Q2——设备臭气收集量 (m3/h);
 
  Q3——收集系统渗入风量 (m3/h);
 
  K——渗入风量系数,可按 5%-10% 取值。
 
  污水、污泥处理构筑物的臭气风量宜根据构筑物的种类、散发臭气的水面面积、臭气空间体积等因素确定。设备臭气风量宜根据设备的种类、封闭程度、封闭空间体积等因素确定。构筑物、设备臭气风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进入水泵吸水井或沉砂池的臭气风量可按单位水面面积臭气风量指标 10m3/(m2? h) 计算,并可增加1次/h~2次/h空间换气量;
 
  ②初沉池或浓缩池等构筑物臭气风量可按单位水面面积臭气风量指标 3m3/(m2? h) 计算,并可增加1次/h~2次/h的空间换气量;
 
  ③曝气处理构筑物臭气风量可按曝气量的 110% 计算;
 
  ④半封口设备臭气风量可按机盖内换气次数8次/h和机盖开口处抽气流速 0.6m/s 两种计算结果的较小者取值。
 
  臭气评价因子: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可采用硫化氢、氨等常规污染因子和臭气浓度表示。
 
  臭气浓度: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污染物浓度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当无实测数据时,可采用经验数据或下表取值。
  PS:表格所列范围较大,取偏大值很难达标,不建议选用。
 
  臭气处理装置对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指标的处理效率不宜小于 95% 。当污水处理厂厂界或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所要求的排放标准时,应增加臭源收集率(面)或提高臭气处理装置效率。
 
   2、类比法
 
  日本下水道"脱臭设备设计指针"按处理设施对各构筑物原臭气浓度数值归纳。(注意单位是ppm)
  2005年上海市各家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构筑物的臭气物质测定情况,详见下表。
 
 
  (不是我不放表格,实在微信公众号的表格太变态,数据一多就变成列排,太难看了)
 
  若将臭气强弱按强度分为0级~5级,0级——无臭;1级——隐约地感到臭味,感觉阈值(指嗅离气味存在的极限浓度);2级——感觉到微弱臭味,识别阈值(指能定出气味特性的极限浓度);3级——易感觉的臭味;4级——较强的臭味;5级——极强烈的臭味(恶臭)。臭气强度与污染物浓度(ppm)关系
 
 
  臭气强度与污染物浓度(mg/m3)关系,引自2009年林长植《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影响分析与评价》
 
 
  2011年王喜红发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影响及对策分析》中提出了污水厂主要处理设施 NH3 和 H2 S 产生强度,具体数据详见下表。
  2021年李若愚的博士论文《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气体排放特征与扩散规律研究》中按工艺及构筑物提出排污系数。
 
  预处理单元恶臭气体的排放系数(mg/t 污水)
 
  A2/O 单元恶臭气体的排放系数(mg/t 污水)


 
   3、反推法
 
  根据现状监测浓度,采用大气扩散模式,反推排放速率。但该方法所采用的现场监测数据是否受到周边其他排放源影响,监测结果是否正确,模型偏差,模型参数与项目当地环境适用性等诸多因素都会对结果造成较大影响。我们毕竟是做环评,不是科研,不建议采用该方法。